各教学单位:
为提高我校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,帮助他们迅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高校教师,使他们尽快的适应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,学校决定实施新教师“传、帮、带”制度,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“传帮带”范围
面向2016年新入校工作在编在岗教学科研岗专任教师,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传、帮、带。(名单详见附件1)
二、工作目标
1、使新教师能基本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的要求,具有良好师德,有从事教师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。
2、新教师在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上有较大提升。能够独立讲授一门课程,在教学准备、内容处理、课堂板书、语言表达、教学方法、讲课技巧、考试命题等方面具有基本素质和一定的处理能力;积极参加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,能独立完成研究任务。
三、导师选派条件
1、热爱教育事业,在教师中有威信,具有成为教育事业培训接班人的高度责任感。
2、应具有副高以上(含)职称,学科领域应与被指导教师的学科领域相同。
3、近两年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,教学效果良好,具备指导的意愿和能力。
4、曾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、宝钢教育基金奖或校及以上级别的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师荣誉。
四、导师选派流程
1、新教师在《辽宁科技大学“传、帮、带”登记表》(附件3)填写个人信息交至所在单位。
2、请各单位依据导师选派条件,为本单位新教师选派导师或由新教师自行选择,每位导师可指导1—2名新教师。
3、导师在每位新教师《“传、帮、带”登记表》上填写个人信息及培养计划。
4、《“传、帮、带”登记表》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
5、在全校公布帮带结对的导师及学员名单。
五、导师工作内容
1、导师在指导之初撰写“传、帮、带”培养计划。每学期结束,学校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对“传、帮、带”工作进行考核。
2、导师对新教师的培养形式应多种多样,主要有:要求新教师随堂听课,辅导学生实习、训练,指导毕业实习、教学实践及实验,批改作业、随同导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,对新教师编写教案、备课、授课、考试命题等教学全过程进行指导,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进行规划。(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)
请各单位做好导师的选派及“传、帮、带”的考核工作,于7月6日前将《辽宁科技大学“传、帮、带”登记表》交至校部402办公室。
联系人:韩燕妮、赵岩姝 联系电话:5928105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6年6月21日